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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茶日”话茶叶出口
文章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3-05-24

 

2019年11月27日,第74届联合国大会宣布将每年5月21日确定为“国际茶日”。“国际茶日”是中国首次推动设立的农业领域国际性节日,彰显了世界各国对中国茶文化的认可。

茶起源于中国,盛行于世界,是世界三大饮品之一。2022年我国茶叶出口至126个国家和地区,出口量37.52万吨,出口总额20.82亿美元。茶已成为中国对外交流和经贸往来的重要桥梁。

一、茶叶的分类方式

茶(学名:Camellia sinensis (L.)O.Kuntze)为山茶科山茶属植物,茶叶为植物源性食品,HS编码:以0902开头。中国茶叶通常按照产区、季节、销路和制作工艺等进行分类。例如:

基本茶类:根据茶叶发酵的不同程度分为六大茶类:绿茶、白茶、黄茶、青茶(俗称乌龙茶)、红茶、黑茶。(该分类体系已成为ISO国际标准)。

再加工茶:指在基础的六大茶类上进行二次加工的茶叶,如茉莉花茶、桂花龙井等花茶,还有茶饮料、奶茶、英式茶等。

代用茶:要是非茶树植物制成,类似茶叶的茶品,如大麦茶、苦丁茶、菊花茶等。

二、我国相关标准及要求

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代号为“GB”、推荐性国家标准的代号为“GB/T”、指导性国家标准的代号为“GB/Z”,我国与茶叶产品相关的主要国家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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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1日正式生效实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2,4-滴丁酸钠盐等112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1—2022)是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的增补,目前我国有关茶叶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达到110项。

三、国际标准与技术规范

(一)技术法规

即强制执行的规定产品特性或其相应加工和生产方法,包括适用的管理规定的文件、技术法规,也可以包括专门规定用于产品、加工或生产方法的术语、符号、包装、标志或标签要求。

(二)茶叶相关国际标准主要依据国际化标准组织(ISO)标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标准。2023年,国际标准《茶叶分类》(ISO20715:2023)正式发布,该国际标准是在中国《茶叶分类》(GB/T30766-2014)、《茶叶化学分类方法》(GB/T35825-2018)的基础上,按照ISO标准制修订规则共同协商制定,标志中国六大茶类分类体系成为国际共识。

(三)主要技术性贸易措施形式(茶叶及其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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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茶叶国际贸易中,农药残留限量作为必要的检测指标,是最高级别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之一,以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为代表,农残限量标准数量繁多且修订频繁,需特别留意。

据不完全统计,2003-2022年我国输欧盟、日本茶叶因农残超标被多次召回(扣留)并造成大量直接经济损失,主要原因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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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国技术性贸易措施网

四、出口关键步骤

主要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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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相应企业备案,接受海关监管

线上办理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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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场备案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出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种植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或者行业协会等组织均可申请。申请时提供下列材料:

(1)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场备案申请表。

(2)种植场平面图。

(3)要求种植场建立的各项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组织机构、农业投入品管理制度、疫情疫病监测制度、有毒有害物质控制制度、生产和追溯记录制度等。

(4)种植场负责人或者经营者身份证。

(5)种植场常用农业化学品清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上述资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上传)

2、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

通过“互联网+海关”、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均可进入中国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系统(http://qgs.customs.gov.cn:10081/efpe)向所在地主管海关提出申请并上传填写完整、加盖公章的材料。